苏州医学院关于组织2023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钟慧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10

苏州医学院各学院、科研机构、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250号)要求,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本次申报推荐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每批次只能参与申报1门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限报1人。

2.申报课程为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

二、申报范围

12023年学校预申报阶段医学院推荐课程(附件1

2.其他符合申报要求、经所在学院推荐的课程。

三、推荐数量

各单位推荐数量不限。请各单位针对五类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要求,结合近期苏州医学院“四方共建”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课程改革情况,认真盘点、统筹考虑、择优遴选推荐。

医学院将根据各单位推荐结果,结合推荐课程建设基础和学校要求,向学校推荐课程总数不超过30门,其中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社会实践课程推荐总数不超过15门,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推荐总数不超过15门。

四、材料提交

各学院组织推荐课程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填写课程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并填写《2023年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须对推荐课程进行排序),相关要求和表格详见附件2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每门课程分别装订成册,每份材料一式一份,按要求盖章签字后于1019日(周四)中午12点前交至炳麟图书馆810,同时将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版以及每门课程的申报书、附件材料电子版(每门课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申报课程类型+课程名称)发送至邮箱:panyanyan@suda.edu.cn。逾期不再接收。

五、其他说明

1.关于课程名称:除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其他类别申报课程名称须与学校教务系统保持一致。申报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名称、团队主要成员须与开课平台显示情况一致,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须与申报课程学校一致。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课程名称根据申报内容实际情况,可为具体的实验项目名称。

2.推荐课程的附件证明材料时间须为2023930日前。此前参加过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3.推荐单位统一填写“苏州医学院XX学院/单位”。

未尽事宜,请联系潘老师,电话:65880130.

特此通知。

附件:

1、苏州医学院2023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推荐课程.xlsx

2、学校通知及附件.rar


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