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关于开展苏州大学第二十五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温洪波发布时间:2023-11-14浏览次数:10

医学院各单位:

我校第二十五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于2023年6月开展立项,为全面评估和检查第二十五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的完成质量及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十五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条件

项目结题的依据是项目负责人完成《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预期成果内容。

二、项目结题程序

1.结题申请。项目按计划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同时提供详细完整的研究报告一份,报苏州医学院初审。

2.学院初审。苏州医学院初审后,提交上述材料至创新创业学院。

3.校级审核:由创新创业学院进行二次审核,审核形式主要由《结题申请书》、项目研究报告材料评审和PPT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苏州医学院初审推荐优秀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组织进行。

三、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1.《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

2.研究报告:申请结题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须包括项目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思路、研究结果、相关图表、实验数据、完成技术指标、项目创新性、已发表成果(需提供支撑材料,公开发表论文等成果需有查重报告与收录情况检索界面截图或实体刊物目录页和论文页拍照等)等内容。

四、其他事项

1.医学院项目所有结题材料(结题申请书、研究报告)整合为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主持人+项目名称”,请于2023112517:00前发送至sykxxiangguanbu@163.com,逾期不报作考核不合格处理。

2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规定者,将取消课题结项资格,并报请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人:奚同学,联系方式:18896795062;刘老师,联系方式:65880053

附件1.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苏州医学院学工办

苏州医学院学生科协

2023.11.14